导读:2003年秋融可赢,18岁的何先生怀揣录取通知书踏上开往湖南株洲的列车。当户籍随学籍迁出广州故土时,他未曾想到——二十年后,正是这段求学经历,竟让妻女三人在旧村改造中沦为“集体弃儿”。
读书改变命运?回乡遭遇“集体除名”
2016年,何先生将户口重新落回广州某村集体。分耕地、领分红、参与选举,一切似乎顺理成章。2014年与妻子陈女士结婚后,这个家庭更添两名新成员。当2016年陈女士将户口迁入,全家四口的户籍牢牢扎根在这片土地。
变故始于旧村改造的推土机声。面对巨额补偿款分配,村经济合作社突然翻脸:“因外出读书,何先生集体成员资格已自动丧失!妻女自然不算本村人!”2021年,镇政府作出第177号《行政处理决定书》力挺何家,明确认定其集体成员资格。但村集体随即起诉镇政府,一场资格拉锯战就此展开。
更令人心寒的判决接踵而至:
一审法院:撤销镇政府决定!
二审法院:维持原判!
再审法院:驳回申诉!
三连败的判决书写着同一逻辑:根据《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》,户籍回迁需经村集体理事会表决——何家未经此程序,资格当然无效。
绝境反击:沉睡的新法唤醒最后希望融可赢
当案件走进死胡同,拆迁律师发现了翻盘密钥——一部尚未施行却已昭示司法方向的新法。
2024年6月颁布的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》(2025年5月施行)如利剑出鞘:
第11条 一剑封喉:“户籍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”+“形成稳定权利义务关系”=成员资格成立!何先生求学迁户完全符合此情形。
第18条彻底粉碎“读书除籍论”:“成员不因就学、服役、务工……而丧失资格!”白纸黑字否定了村集体核心依据。
第12条 为妻女正名:因婚姻、生育新增人员,集体“应当确认”其成员资格!陈女士与两个女儿权利不容剥夺。
律师直指要害:广东旧规中“表决程序”仅是确权手段,而非资格来源。当新法已明确何家实体权利毋庸置疑,法院仍以“未走程序”否定资格,无异于允许村集体用投票剥夺公民法定权利!
检察抗诉:程序空转终遇法律熔断
2024年末,拆迁律师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提交检察监督申请。12月27日,一纸《提请抗诉通知书》点燃曙光——分院决定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!
这份法律文书背后,是对三大司法病灶的精准打击:
实体权利遭程序绑架:村集体理事会变成“资格守门人”,将成员实体权利异化为可操纵的程序游戏。
新旧法律严重割裂:法院对2025年施行的新法视而不见,司法理念落后立法进程整整一代。
同案不同判破坏法治:广东省内类似案件早有支持返乡学生成员资格的判例,此次裁判明显背离司法共识。
律师忠告:你的成员资格,不在村委的投票器上
本案胜诉关键,在于戳破“程序至上”的伪命题。拆迁律师揭示深层法则:
程序≠资格:村集体表决仅是确权方式,而非资格来源。若将程序凌驾实体,无异于纵容“多数人暴政”。
新法是指南针:即使未正式施行,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》体现的权利保护理念应成为裁判标尺。
镇政府本应掌声:镇政府依法确认何家成员资格的行为,恰是新法精神的生动实践。
当旧村改造的推土机碾过乡土,何家四口的命运成为法治的试金石。此案警示所有“何先生”:集体成员资格不是村委会议的投票结果,而是法律赋予的基本身份。当一纸文凭成为回乡的“原罪”,当程序铁幕遮蔽实体权利,唯有紧握法律武器刺破困局——因为你的归途,从来不需要他人批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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